本慶節為有雙重含義,一方面紀念榮福童貞聖母的告潔禮,即她在聖子誕生後第四十天,依照律法(利未記12:4)所行的禮儀。然而,她實無需舉行此禮,因她在分娩過程中並未沾染任何污穢。另一方面也紀念我們的主被奉獻於聖殿,此事蹟記載於當日的福音書之中。
古律法規定,若婦女由男子受孕生下男嬰,須在家中退隱四十日,被視為不潔。期滿之後,她要到聖殿行潔淨禮,獻上一隻羔羊和一隻斑鳩;若為貧困者,則可獻上一對斑鳩或雛鴿,請求祭司為她向上帝祈禱。童貞聖母謹遵此律(路加福音2:12),展現了令人欽佩的美德。特別是她表現出服從的精神,儘管她知道自己無須遵守此律法,但正如她的聖子同意接受割禮一樣(祂本不需要),她也謙遜地遵行律法,以免冒犯他人。她更展現出謙遜的美德,甘願被視為不潔,需要被潔淨,彷彿她不是無痛生產一般。在希臘教會中,此慶節稱為「會主節」(Hypapante),意指西面和亞拿在聖殿與主相遇。為紀念此事,此慶節於公元542年由查士丁尼一世皇帝首次在教會中設立。據稱皇帝設立此節日是因應龐貝奧波利斯城一半遭地震摧毀及其他災難而立。在希臘教會中,此節日被視為屬於主的慶節之一(Despotikal Heortai)。「告潔日」此名稱是在第九世紀由羅馬教宗賦予。在希臘教會中,此慶節(仍保留其原名會主節)的序曲為「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而西面和亞拿的慶節則在次日舉行。
在西方教會中,此節日通常被稱為「聖燭節」,源於教堂內點燃蠟燭和燈具的習俗,以紀念我們的救主在這一天被西面宣告為「照亮外邦人的光」。遊行活動也具有類似的意義,聖伯爾納鐸對此有以下描述:「我們排成雙行遊行,手持蠟燭,這些蠟燭不是用普通的火點燃,而是由主教在教堂內先行祝聖的火焰。首先出發的人最後返回;途中我們詠唱『上主的榮耀偉大』。我們雙雙同行是為了頌揚慈善和群居生活;正如我們的救主差遣門徒時一樣。我們手持光明:首先,表示我們的光應當在眾人面前照耀;其次,我們特別在這一天這樣做,是為了紀念那些聰明的童女(其中這位榮福童貞女為首),她們點亮油燈迎接主。由於這個習俗和教堂內眾多的燈光,此節日被稱為聖燭節。因為我們所有的工作都應在慈善的聖火中完成,所以蠟燭都用聖火點燃。首先出發的人最後返回,為的是教導謙遜,在謙遜中互相禮讓。因為天主喜愛愉快的施予者,所以我們在途中歌唱。遊行本身教導我們不應在生命的道路上閒立不前,而應從一個德行邁向另一個德行,不顧念身後的,只向前方邁進。」
“告潔禮”是基督教藝術中常見的表現主題,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教會。由於割禮之奧蹟明顯不適合實際描繪,因此在藝術作品中較少出現,而聖殿奉獻禮則因更具品味而普遍被選作此目的。西面對榮福童貞女所作的預言「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劍刺透」,是她七苦中的第一苦。
《公禱書》之中的「妇人生产后感谢禮」是摩西律法所要求的古老儀式的延續。這項特定禮儀在基督教會中用於產後婦女的感恩與祝福的歷史有多久的時間,實難確定,但很可能相當古老,因為我們發現所有西方禮儀以及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區的禮儀都包含這樣的儀式。希臘教會在嬰兒出生第一天為母親安排三次祈禱。第八天時,由護理人員將嬰兒帶到教堂,在中殿入口前為其祈禱。到第四十天時,母親和未來的嬰兒受洗保證人將嬰兒帶來。在例行的開場儀式之後,母親抱著嬰兒低頭,會長會為嬰兒畫十字聖號,並觸摸其頭部說:「讓我們向主祈禱:主——無所不能的上帝,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用聖言創造了一切有理性和無理性的萬物,使萬物從虛無中生出,我們懇求並祈求主,潔淨主的婢女所有的罪污,因為是住的旨意保守她並允許她進入聖教會,使她配得領受主的聖事而不受譴責。」(若嬰兒未能存活,祈禱到此結束;若嬰兒仍在世,神父繼續道:)「並請祝福她所生的嬰兒。使他增長、成聖、得引導、受教誨、蒙指引;因為主使他誕生並讓他見到今世之光,願他在主所定的時候配得心靈之光,並被列入主神聖的羊群之中:藉著主的獨生子,主與聖父,與至聖、至善、賜予生命的聖靈,從現在直到永遠,世世無窮。阿們。」
隨後還有其他關於孩子與母親的祈禱。當中提及基督在聖殿中的奉獻禮。會長會抱著孩子到教堂的不同部分,作為進入聖所的引導。男孩會被帶到祭台前,而女孩則只能到至聖所屏障的中央門前。若婦女流產,則另有專門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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