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祭酒

本文翻譯自馬可·哈弗蘭大主教2023年2月16日的博客文章:Altar Wine。
去年夏天,貝德神父就安立甘教堂使用的祭酒給一些主教寫信。 這個話題很重要,貝德神父允許我轉載討論內容。 在貝德神父評論的開頭附近,有一段大量的引文來自《天主教百科全書》:
以下為貝德神父所寫之內容:
麥克爾文神父和我最近在討論舉行聖餐儀式時對有效葡萄酒的要求。我請你參考1913年《天主教百科全書》中的以下段落:
葡萄酒是聖餐獻祭絕對必要的兩個元素之一。為了有效和合法的獻祭,應使用葡萄酒,即自然和適當發酵的純葡萄汁。 用葡萄乾製成的酒,只要從其顏色和味道可以判斷是純淨的,就可以使用。它可以是白色或紅色,弱或強,甜或幹。 由於神聖儀式的有效性和慶祝活動的合法性,需要真酒,所以預備者有義務只購買純酒。 因為葡萄酒經常被摻雜,以至於無法進行細微的化學分析,因此可以認為,採購純正葡萄酒的最安全方式是不從二手市場購買,而是直接從瞭解並自覺尊重慶祝聖禮的製造商那裏購買。 如果葡萄酒變成了醋,或變得腐爛或腐敗,如果它是由未完全成熟的葡萄壓榨而成,或如果它與大量的水混合,以至於它很難被稱為葡萄酒,是禁止使用。 如果使用它將是一種嚴重的罪行,但它被認為是有效的物質。 為了保存脆弱的葡萄酒,並使其在運輸過程中不至於變酸或變質,可以添加少量的葡萄酒烈酒(葡萄白蘭地或酒精),但必須遵守以下條件:(1)添加的烈酒(酒精)必須是從葡萄中蒸餾出來的;(2)添加的酒精數量,加上葡萄酒在發酵後自然含有的數量,不得超過整體的18%;(3)添加必須在發酵過程中進行。」
我們許多教堂使用來自教會供應商的酒,這些酒被羅馬教廷標記為批准於聖事之中使用。我擔任降臨堂司鐸28年裏,以及在聖巴拿巴堂擔任司鐸6年多的時間裏,都在使用這種酒。但是,我直到有一些安立甘教堂使用櫃枱上購買的波特酒,今天剛剛聽説有一個教堂使用櫃枱購買的雪莉酒。
關於第1點,波特酒和雪莉酒添加上從葡萄中蒸餾出來的酒精,這是可以接受的。
關於第2點,一些波特酒和雪莉酒的酒精度超越18%,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關於第3點,我的理解是,波特酒和雪莉酒區別在於波特酒是在發酵的過程之中加入其他的烈酒,而雪莉酒則是在發酵之後。因此波特酒是可以接受,但是雪莉酒則是不能。
東正教似乎使用遠低於18%的波特類葡萄酒。希臘人使用the mavrodaphne甜酒。東正教還要求祭壇酒必須是紅色的,而西方教會則沒有。而且也有經過批准的東正教祭壇酒的銷售商。
也有羅馬和盎格魯大公教會的司鐸使用餐桌所用的幹葡萄酒。這也是符合引用段落的要求。因為在教堂不便利時代,司鐸們彌撒之中使用的酒和他們在晚餐時喝的酒是一樣的。
麥克爾神父和我擔心的是,由於使用可能無效的酒,我們一些教堂的聖祭的有效性就可能存在問題。也許應該由主教出面推薦合格的供應商。在美國羅馬教會認可的主要供應商有兩個:Cribari和Mont La Salle。這些酒通過經銷商銷售。
(以上為貝德神父所寫)
Chad Jones大主教在回覆貝德神父的來信指出,Alan Guanella 神父2022年1月11日發佈在 adoremus.org 的一篇非常有用的文章,「What are the liturgical laws concerning altar wine?」 可以回答這個問題:Alan Guanella 神父根據1983年羅馬教會的法典進行改革,這些規則基本上和1913年的規則是相同的,但是包含了一些新的情況,例如利用轉基因葡萄製成的葡萄酒,或者是用亞硫酸鹽作為防腐劑的都是可以的。根據Alan Guanella 神父所説的氣泡葡萄酒是無效的,正確的酒精含量是在9%-18%之間,但是,通常是在12%-18%之間。
綜上所述,聖職人員應該考慮以下幾點:
- 使用教會許可和監督下的生產商所生產的祭酒(例如Cribari和Mont La Salle)是最安全的。
- 使用其他額外添加酒精的葡萄酒不應該使用雪莉酒,或者酒精含量超過18%的葡萄酒。或者額外添加的酒精不是葡萄生產的,也是不可使用。
- 如果在櫃枱購買葡萄酒,或者是非常便宜的葡萄酒,則可能含有雜誌。
最後,必須注意的時候,在準備聖爵的時候,酒水混合之時,水的添加量不可以超過總量的三分之一。如果水超過一半,這液體就不是酒了。為了避免聖事無效的危險,水的比例必須保持在一半以下,三分之一則是安全的限度。如果在酒水混合在聖爵之中時倒了太多的水,就應該加入更多的酒來恢復安全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