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內的陳設用物,可按經濟條件,盡量做到肅穆精美,引人入聖。因此,從古至今,教會都會選擇最上好的材質來製作聖堂內的陳設物品。例如,貴重金屬、寶石、貴重的紡織材料等等。

聖公會之教堂内,頗多傳統可從其陳設及用物中窺見。這裹逐一略述:

加拿大卡爾加里聖巴拿巴堂的祭壇。

一、聖壇(altar)或「聖餐桌」、「祭台」;拉丁文 altus意即「上、高」:是崇拜禮儀的中心所在。故把教堂的建築,說成用來放置聖壇以便行禮,亦未為過份。所以其位置亦較高。聖壇是綜合了桌子、墳基和祭壇三個傳統的作用。(西方有些教堂的聖壇内,更安置有聖者或先賢的遺骸。按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的教會法,一個合法的祭壇上必須安置有聖髑。目前安立甘宗已經沒有如此要求。)

聖安波羅修大殿的祭壇華蓋,支撐的柱子可能是4世紀的,而紡織物則是可能是9、10世紀,或者可能是12世紀。

很多教堂的聖壇都座東向西,其上或有華蓋(canopy,目前新建聖堂已經非常少見有此設施),而壇座(predella 或 footplace)高出地面三級者亦較多見。增面(mensa)上刻有五個十架,分別位於中央及四角,是以紀念耶穌之五處傷痕(雙手雙足及肋旁)。

隨著禮儀更新運動,很多禮儀學者認為應讓會眾更多的參與禮儀之中,因此,近年較多設計把聖壇移至聖所中央,讓牧師面向會眾執行禮儀。但,對於禮儀保守者來說,祭壇應該靠牆,當聖職人員面向會眾的時候,是代表上帝宣布來自上帝的信息,而面向祭壇之時,則是代表會眾獻祭,因此,不應面向會眾舉祭。

至於聖壇的式樣與大小,需配合教堂建築物,所以是没有特定的尺寸,可容主禮者從容操作一切就行。大概高1米,深90釐米,長2.4米便十分夠用。壇的前幅一般刻有圖案或浮雕。

祭壇苦像

二、祭壇十字架(altar cross):祭壇上陳設十字架,是十六世紀後的習慣。較早期,偶然有些情況之下 ,把遊堂十架(processional cross)放在聖壇之後,以待崇拜完畢。今日也有把一些宗教象徵圖案或十架,懸空掛在聖壇之上。

彌撒聖祭開始時,侍從高舉遊堂十字架帶領行列入堂。

三、基督君王十架(Christus Rex):早期在聖壇上或所懸掛的十架,均是基督穿上祭披及頭戴冠冕,雙足不疊在一起的設計。

台灣聖公會聖約翰座堂,其上以基督君王十字架

四、苦架(crucifix 或 suffering cross):鑄有耶穌被釘時,赤身戴荊冠,腰纏碎布的形態。聖公會所用的十架,是不拘有没有耶穌的軀體的。而早期之十架是以金或銀鑲製成,還有些是嵌上寳石的。

五、燈燭:早期教會已在禮拜時燃燭,然此乃非必須品,因蠟燭在禮儀上並没有特殊的象徵。在中世紀以後,教會舉行崇拜時可以不用蠟燭,但亦有用上十六支、十八支至二十支之多。(但免用十七或十九支。)舉行聖餐時,在祭壇左右兩旁各點上一支蠟燭,稱為聖餐禮燭(eucharist lights);若由主教主持聖餐禮,亦可多點一支主教燭(bishop’s candle)。燭光當然也可象徵光明和犧牲。

其他蠟燭有:

  1. 照路燭(pavement lights):聖所内可左右各立一支蠟燭。多數放在聖壇附近。
  2. 逾越節蠟燭,現在更多稱呼為復活節蠟燭(paschal candle):是一支巨燭,燭身有五顆乳香釘,成十架形。這燭置於聖壇旁「福音側」;由復活節前一夜至五旬節,在行禮時燃著。亦可以於洗禮時移至洗禮盆前燃點。在将臨期,也可以移放在將臨期花環中心。
  3. 降臨期蠟燭(Advent candles):将臨期在聖所内,放置一花環,是用冬青葉繞成的,在縱横座標上共有四支紫色蠟燭。崇拜時,第一個主日點一支,第二個主日亮兩支,到第四週則四燭齊放亮。
  4. 七連燭台(menorah):乃猶太會堂遣跡。
黃銅材質的照路燭(pavement lights)
2024年,馬尼拉大教堂的復活節蠟燭。
會吏在復活節蠟燭邊上,詠唱「逾越頌」。
一般復活節蠟燭上有當年的年份,十字架,在十字架上釘上五個乳香釘,表示救主所受的神聖的五傷,同時,也是標記有希臘字母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字母,阿爾法(Α)和歐米茄(Ω)。
以復活節蠟燭祝聖聖水,這聖水被稱呼為五傷聖水。
降臨期蠟燭(Advent candles)

六、聖體龕(tabernacle):是一個小櫥,用以放置祝聖過而未用的餅和酒。這龕的位置是在聖壇中央,與教友距離最遠之處。如果聖壇是靠牆的,聖禮龕就靠牆了。龕前有門和帘,帘可以用白色的或配合教會節期颜色。

聖體龕
在祭壇上的聖體龕

七、聖體櫥(aumbry):作用與聖體龕相同,唯容積較大,是入牆櫥的設計,置在「福音側」。抹油禮用的聖油,也可以存放在於另一相同設計的櫥內。

八、祭壇上用的公禱書:是彌撒經的變相,放於彌撒經架 (missal stand)之上;行禮時才擺在聖壇之上,攤開該用之頁,或見書背面。否則放於供桌或別的地方(如法器室)。儲藏時,宜以書脊向下。在早晚時,公禱書不供在祭壇上。彌撒經架,有木質的,也有金屬材質的,甚至鑲嵌寶石等。

彌撒經架

九、供桌(credence table):原本是侧壇(side altar)的變相。聖餐所需之品件,如果不是必須預先放在壇上的,都會放在供桌上。主禮聖職人員慣從自己右方拿取各物,故此當聖職人員是背向會眾祝聖餅和酒時,供桌須放於「書信側」。供桌之面積應可容納放置各須用物件;行禮時,亦應有白色桌布舖著。

洛可可風格,精緻的供桌。

十、鮮花:並非禮儀的必須品。近人喜有鮮花在聖所内,以求美觀,增加生氣;但有些崇拜則對擺放花朵有所限制。容後陳述。

十一、獻金几( offertory table):是個小桌,可放在聖所不防礙聖餐禮的一旁。因為主禮者站在聖壇與會眾之間,而背著會眾行禮的,獻金几應該放於「福音側」。獻金几上放置收獻金盤。使用時,由侍從取盤向司事收集獻金袋或小盤,再交主禮聖職人員,舉起奉獻。

十二、總禱台(litany desk 或 prie-dieux):在華人安立甘宗的教堂幾本沒有此擺設。這是一張禱告台。使用時,置在教友席之前,川堂中間,而不放於聖所。聖職人員跪於此,面向聖所代禱。禱告畢則須將此台移開,免阻礙通道。

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中總禱台上唸總禱文/連禱文(1630年代)。

十三、讀經台(lectern):多放置在書信側,在安立甘宗之中,若安置精緻的讀經台,一般會選擇如同老鷹形狀的立體雕刻讀經台,一般稱呼為鷹形讀經台,表示把福音迅速的飛傳。也有刻作天使形。其上放有大字本聖經。聖經應有稍微寬一些的絲帶作為書簽,標明一、二等,以表示第幾次經課的所在。平日不用行禮時,無須把聖經放在經台上。

鷹形讀經台

十四、講台(或講壇 pulpit):一般設計高出聖所地面少許。放於「福音側」的較普遍。其上可能有華蓋(canopy)。此側為福音側,小升禮在此宣講福音(大升禮則是列隊行列進入教堂大廳中央,在會眾之中選讀福音)。

比較高的講台。

十五、其它設備名稱:

  • 詩班座及侍從位(stalls)有別,侍從應坐近祭壇,主禮座(sedilia)是主禮聖職人員的座位。
  • 主教座(Cathedra,bishop’s throne)是延續基督教會成立前,在會堂給教師的座位(摩西的座位)。行堅信禮時,則由侍從移至聖所階級前(此座多數又厚又高又重,未知可否輕巧些 )。有些主教則坐摺櫈(faldstool)施行堅振。
洛杉磯天使主母堂的現代風格的主教座。
教宗座(教宗是特殊的主教),羅馬拉特朗聖約翰大殿。
美國聖公會賓夕法尼亞教區善牧堂的主教座(19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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