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立甘公教會(Anglican Catholic Church of Canada)

加拿大安立甘公教會(Anglican Catholic Church of Canada,縮寫為accc,法語為Église Catholique Anglicane du Canada),其官方網站為:https://www.anglicancatholic.ca/。 加拿大安立甘公教會(以下用accc來代替)是一個持續安立甘教會,由脫離加拿大聖公會的傳統安立甘宗信仰者所建立。目前,加拿大安立甘公教會有15個牧區和傳教區,兩位主教,22位聖職人員。 accc是由聖路易斯大會為開端,聖路易斯大會掀開了持續安立甘教會的序幕,並且頒布了《聖路易斯宣言》。新生的教會是以安立甘公教會(Anglican Catholic Church)命名。其後,其加拿大教區,要求脫離管轄,以便成為一個自治的加拿大教會,此請求獲得了許可。並且,accc成為更加自由的加拿大聖公會之中傳統安立甘宗信仰者提供一個更加傳統的選擇。在1990年,accc成為傳統安立甘教會(Traditional Anglican Church,原為普世傳統安立甘聯盟world-wide Traditional Anglican Communion)的一個教省。 傳統禮儀與道德 accc的創始成員因對加拿大聖公會決定對女性授予聖職,並且對禮儀進行改革的不滿,而建立了accc。女性聖職以及禮儀的改革等內容後來演變為《代替禮儀書》( the Book of Alternative Services)。 因此,accc繼續保留了全部聖職人員為男性,並且還批判了加拿大聖公會對同性戀的做法。accc只使用1962年加拿大《公禱書》,並且認為離婚之後不可以再婚。 組織結構 accc在加拿大各地設立牧區和傳教區。大部分的accc牧區規模比較小,但是教會仍舊在不斷的發展壯大,特別是在較大的中心地區。accc第一任主教是米諾·德·卡坦扎羅(Carmino de Catanzaro),他擔任主教職務一直到1983年去世。歷任的主教依次是阿爾弗雷德·伍爾科克(Alfred Woolcock)主教、羅伯特·默瑟(Robert Mercer)主教和彼得·威爾金森(Peter Wilkinson)主教。2014年11月1日,accc設立兩個教區,加拿大東部為東部教區,西部為西部教區,每一個教區都有自己的教區主教。 建議天主教設立個別教長管轄區 直到2012年,傳統安立甘教會一直在討論與羅馬天主教會聯合的形式,並表示它與羅馬教會在教義上沒有足以阻止這一提議成功的分歧。2009年 10月,傳統安立甘教會歡迎教宗本篤十六世提出的為聖公會設立個別教長管轄區的倡議。2010年3月12日,accc正式申請在加拿大設立個別教長管轄區。申請發出後,35個教區團體中有7個退出了accc。為了讓部分神職人員和教友加入羅馬天主教會,2011年11月,accc分為兩個非地理性教區:原加拿大教區(針對未加入個別教長管轄區的堂區和個人)和沃爾辛厄姆聖母教區(針對加入個別教長管轄區的堂區和個人)。2012年4月15日,彼得·威爾金森主教(Bishop Peter Wilkinson)和卡爾·里德主教(Bishop Carl Reid)辭去主教職務和聖職,以平信徒身份被天主教會接納。克雷格·博特里爾主教(Bishop Craig Botterill)成為宗座署理(apostolic administrator),直到 2012 年 11 月新教區主教謝恩·詹森(the Right Reverend Shane Janzen)當選為止。剩下的加拿大教區明確表示 「將繼續作為持續安立甘教會」,不會加入聖伯多祿寶座個別教長管轄區。 安立甘的聯合 2017年10月6日,安立甘北美教會(the Anglican Church in America)、安立甘公教會(the Anglican Catholic Church)、安立甘美國教省(the Anglican Province of America)、聖十字主教區(the Diocese of the Holy Cross)簽署了一份完全共融的協議,承諾追求團體合一。accc的主教們發表聲明說:「我們希望並祈禱,這一舉措將促使世界各地的持續安立甘教會之間以及加拿大本土的持續安立甘教會之間進一步開展普世對話、合作與和解」。 ...

June 27, 2024

安立甘憲章

莊嚴聲明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 我等持續安立甘教會之主教1、司祭及各教區會議之平信徒代表,為回應《聖路易斯宣言》之召喚,賴上帝之助佑與護庇,齊聚於此,共襄未來,茲第一次安立甘公教大會。現釐定如下對於重構必將強健我等教會肢體之神聖律法所必需之事項。大會旨在借此建立牢固而健全的合一和牧養,並保存我等經由英格蘭教會所接受的至公至一之大公教會和使徒教會之共同遺產。作為英格蘭教會之子女,為教會在這些土地上的福祉,我等在此,謹向全能之上主表示最謙卑和最衷心的感謝,願主悅納我等承上主聖意而合而為一的教會,使我等如古時的大公教會一樣,合一為基督的肢體。我等今祈借聖靈之引導與扶助,賴上帝獨生子之名,以成其地上國度之本固枝榮。 於本憲章伊始,我等公開希求避免一切誤解,並鄭重宣佈我等起草憲章所循之原則如下: 1、持續安立甘教會應成為並期望成為,恆常與世界各地始終篤信使徒統緒(包括男性主教、司祭、執事)之安立甘教會完全共融之教會,並聯合在基督的頭下,共同構成完整不可分割的基督肢體,成為真正使徒所傳聖而公之教會之團契。 2、我等堅定持守基於《聖經》的惟一信仰,和惟一至聖大公教會七次大公會議確定之所有信理。 3、我等接受舊約與新約同為聖經正典,承認兩者都是上帝親授的教導,包含一切救贖所必要之道。 4、必借由擁有基督親傳之使徒統緒之神職,行上主所命定之聖禮。 5、必借同一主耶穌基督和同一聖靈,敬拜引導世人進入一切真理之獨一至聖聖父。 6、為維持合乎聖經及使徒傳承之聖公教會牧養,並將其聖理完璧傳於我等之後裔。誠如主之聖言所授,亦如本教會在《公禱書》中所領受並闡明的,我等決意借由上帝之助佑,持守基督之教諭、七件聖事及各項律法。 7、除已經或理應成為本教會一員之人,我等絕不期望強加任何控制或權威。 基於上述原則,我等將謙卑獻身於上主之引導,並堅定倚靠上主恆久之祝福與憐憫。我等向賜和平與合一之主謙卑祈禱,願主永遠與我等同在,求主煉淨我等之私心,潔淨我等之意念,指引我等之判斷,賜我等更有能力為基督聖而公之使徒教會之正信與主地上國度之擴展竭盡綿薄。念茲在茲,我等堅信已蒙上主聖召,據以上原則,乃成此憲章。 序言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 安立甘公教會是耶穌基督至公至一之使徒教會之一員,並忠貞地持續著安立甘傳統。本教會支持1962年加拿大版和1928年美國版《公禱書》中闡述的歷史性大公教會的信仰、使徒統緒、正統的敬拜及福音的見證,並無條件堅定不移地接受惟一聖而公之教會的所有信理與傳統,其教義包括男性主教、男性司祭、男性執事、尼吉亞信經、阿塔拿修信經、古大公教會主教和博士之著作,特別是由經前七次至公至一之普世大公教會會議所確定的部分。 古安立甘教會所接受並傳於我等之普通法2,無論是習慣法3或教會成文法4,我等均完全接受並自覺受其約束。 第一條 教會之名稱 本歷史性教會之名應為「安立甘公教會」(The Anglican Catholic Church) 第二條 教區 第1節 教區的基本結構 本教會各教區均應依以下章程、教規或兩者並用,合理組織: (A)正權主教:任一教區均應有一位具有使徒統緒之主教,並且該主教擁有並行使古典教規及傳統所承認之權柄、職能及管理權,以便主教依本憲章規定,按上述教規與傳統行事及行使職權。 (B)教區議會:任一教區均應設一個議會,該議會擁有並行使立法管轄權,該議會由三個機構組成,即: (1)該教區之主教 (2)所有其他居住在該教區之神職人員 (3)每一個與本教會相關之教堂的平信徒代表 該議會之立法管轄權必在上述三機構均一致同意的情況下,由議會集體行使。 該立法管轄權應服從並不得違反古典教規、本憲章以及依本憲章制定之教規。 在任何議會中之任何法令或決議,皆必經由該教區之主教同意方能生效,該同意權不容忽視且無重大事由不得否決。任何否決該權力的理由必須經由書面提出。 (C)教區法庭或主教團法庭:任一教區均應設教區法庭或主教團法庭,以借此行使該教區之司法權,且該法院在該教區內對下列事項有司法管轄權: (1)審理除主教之神職人員及平信徒違反教會律法及法規之行為 (2)有關本憲章與教會規程之磋商 (3)其他教會事宜 依教會教規,出自教區法庭之上訴可由教省法庭受理。 第2節 關於教區立法管轄權的保留 本憲章未作其他規定之所有立法管轄權,以及根據本憲章制定教規之權力,均應保留給各教區。 第3節 主體及構成之異同 包括任何教區、宣教省、宣教區或本教會的其他司法轄區在內,隸屬於原屬教省的情況除外,各教區均可自由繼續以任何名稱命名其教區議會及教區法庭或主教團法庭,並可指定其構成及權限,視情況,根據當地迄今為止之習慣法或慣例,也可以上兩權力兼有。 第三條 接納和設立新教區 第1節 新教區建立之便宜從事 新教區可經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現有教區的同意,即可在其教區屬地內設立;亦可經由對該領土行使傳教管轄權之地方教省議會同意,在非現有教區的屬地上設立。 各教區和教省應採用與本憲章一致之地方憲法或教規,以便建立新教區。 若適當數目之教會及司祭請求同意設立一個符合本條規定之新教區,任何教區或教省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該陳情。 第2節 新教區之臨時及永久治理 每當借由一個或多個現有教區的屬地建立一個新教區之時,其憲法與教規應自那些供該新教區募集初始教會較多之教區中產生;如果不能確定這些教會的數量,則新教區應採用供該教區募集任何初始教會之最古老教區之憲法與教規。除非受新教區社會環境所限,則該地方憲法與教規之沿用需依此例,直到該新教區有機會通過自身之憲法或教規,或新法及新規與舊法及舊規兼容並用亦可。 當新教區在非現有教區一部分的屬地建立時,應根據臨時憲法或教規又或者兩者兼用進行運作,直到該教區通過了永久憲法或教規,也可臨時憲法或教規及永久憲法與教規兩者並用。 第3節 新教區之規模 每個新教區應有不少於5名司祭,且應由不少於10個獨立教會組成。在新教區成立前之六個月內,應持續擁有不少於20名已正式受洗的成年會眾,且其中應有不少於10名傳道人。但是,新教區的建立不得導致其原有教區之規模縮減至低於15個獨立教會或少於8名常駐正規司祭。 第4節 教區之屬地毗連 每個教區應形成一個領土毗連之單位,其中,截至1978年9月21日前未有教區屬地且已隸屬於本會之教會,可延續其隸屬關係直至1980年聖靈降臨節之第一個周日。屆時,以上教會應各自隸屬於其所在地之本會教區。 第5節 通過教區議會分配屬地 接受本憲章之教區議會應依據教規為所代表之各教區分配屬地,並應為建立新教區以及在其他地區行使主教權力作出適當規定。 ...

April 15, 2024

安立甘公教會簡介

開端 艾伯特·錢伯斯主教 詹姆斯·奧林·莫特主教 詹姆斯·奧林·莫特之祝聖 1977年,隨着自由主義在普世聖公宗成員內愈演愈烈,於是近2000位普世聖公宗的主教、牧師和平信徒聚集在美國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召開了一次國際會議。大會最終發表了《聖路易斯宣言》作為會議成果。 此外,很多與會人士決定將自己置於美國聖公會伊利諾斯州春田市的榮休主教艾伯特·錢伯斯的牧養之下。並於1978年10月,將教會定名為「Anglican Catholic Church」,簡稱ACC,即「安立甘公教」。目前,ACC的教會分佈在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非洲、澳大利亞及新西蘭和英國,並且在印度也已發展出兩個教省。 為何並稱「安立甘」和「公教」 安立甘公教會(Anglican Catholic Church)是安立甘(Anglican)教會,即英式教會。換言之,該教會使用傳承自古典英格蘭教會的禮儀、神學及靈脩方式。又因其接受古代教會中業已被公認為無誤的所有教義,故也有大公教會(Catholic)的屬性。 是否新教徒 新教徒和公教徒這兩個詞常被成對使用,誤解也頗深。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儘管天主教友如此宣稱,但「公教」並不等同於「羅馬公教」。東正教及其他東方正統教會同樣也是大公教會,只是不與羅馬教宗(以上教會包括安立甘公教在內,稱羅馬教宗為「羅馬主教」)共融。「新教徒」一詞也同樣經常被誤用。 英格蘭教會在十六世紀與羅馬天主教分裂。雖然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大陸蓬勃發展,但英格蘭的宗教改革卻在本質和意圖上都有所不同。究其首因,實為政治。儘管分裂的直接原因令人不齒(英皇亨利八世想與其同時的皇后阿拉貢的凱瑟琳離婚),但時任英皇亨利八世僅是為了實現不受制於羅馬教廷的政治意圖,卻始終無意成為新教徒。 當然,也有不少英格蘭信徒想效法歐洲大陸的改革派,改宗為新教徒;與此同時,也有英格蘭信徒期望與羅馬天主教完全共融。然而,當時的英國安立甘宗教會卻與歐洲大陸的改革宗教會截然不同。 宗教改革運動始於德國,由馬丁•路德發起;在法國,是約翰•加爾文;在瑞士,是胡爾德萊斯•慈運理。他們接受「唯獨聖經」的原則,意思是信仰和習例都只以聖經為依據。然而,英國的宗教改革者們卻呼籲,必須按照古代教會的教導來解釋聖經,尤其是惟一至公的七次普世大公教會所釐定的教會傳統。 歐洲大陸的宗教改革者們幾乎一致反對或主張削弱「使徒統緒」這一教義。而另一方面,英國的宗教改革仍堅定保留了這一教義。所謂「使徒統緒」,即是主教憑藉祝聖禮成為使徒的繼承人,超脱時空的限制而直接與最初的使徒們聯繫在一起。 由於歐洲大陸的宗教改革者們拒絕使徒統緒,並且實際上發展了另外一套對於祭司職分的理解,因而他們就喪失了祝聖司祭聖職的有效性。但是,在英國的改革中,英國聖公會卻留意保留了「司祭」(Priest)這一頭銜,因為這個詞包含了實實在在的實質和意圖。 基督是最完美的祭司,教會是他的身體。這個身體上的肢體與身體的本質是一致的。 英國聖公會保持了使徒統續,有主教、司祭、執事等聖職。其崇拜禮儀雖然使用英語,並有所改革,但這敬拜的形式卻一直保持在教會崇拜的歷史性和連續性中。英國宗教改革運動旨在改革當時教會的不足並回歸古典教會至公至一的信仰。 理查德·胡爾克 威廉·勞德 蘭斯洛特·安德魯斯 喬治·赫伯特 從亨利八世起,在安立甘主義者中就一直存在着一種神學觀點,強調在英國聖公會內繼續保持大公教會的傳統。在伊麗莎白一世登基之後的伊麗莎白時代,有理查德•胡克(Richard·Hooker)主教;之後,在勞德(Laud)大主教和查理一世時代,有喬治•赫伯特(George•Herbert)和蘭斯洛特•安德魯斯(Lancelot•Andrews)。到了牛津復興運動和高派聖公會時期,約翰•亨利•紐曼(John•Henry•Newman),愛德華•包法利•蒲塞(Edward Bouverie Pusey),約翰•基布爾(John•Keble)以及約翰•梅森•尼爾(John•Mason•Neale)則是其中堅力量。 約翰·亨利·紐曼 愛德華•蒲塞 約翰•基布爾 約翰•梅森•尼爾 安立甘公教的信理 安立甘公教會接受大公教會歷史中所載,主後第一個千禧年惟一聖而公之教會的訓導。儘管當時東西方教會在崇拜禮儀上有些差異,但從教會誕生於聖靈降臨節起,直至主後1054年的東西方教會大分裂之前,這個教會才是真正完全的大公教會,擁有無誤的信仰和教義。 因此,安立甘公教會既是名副其實的英儀公教會,也是持守嚴謹的西儀正教會。 安立甘公教會不僅是耶穌所傳,聖而公之教會的一分子,也是忠實保持英格蘭古大公教會傳統的踐行者。教會致力於高舉歷史悠久的大公教會的信仰,保持使徒統緒及正統的敬拜禮儀並福音的見證。 我等敬拜獨一天主為三位、又敬拜三位為一天主。其位不紊、其體不分。蓋聖父一位、聖子一位、聖靈亦一位。然聖父之為天主、聖子之為天主、聖靈之為天主、其性為一、榮光同等、威嚴同是永遠。非三天主,乃一主。其真為一、非在體之相紊、乃在位之為一。起初如此,現今如此,以後亦如此。世世無盡。(以上摘自2018年修訂版《公禱文》之《阿塔納修信經》)今昔之一切皆受造於天主,依天主之意運行不紊。 我等相信耶穌是上帝唯一和最終的啓示,以及耶穌所説:「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6)。因為聖經明明告訴我們的,祗有靠基督的名,方能得救。(該句摘自2018年修訂版《公禱文》之《聖公會綱領》,即《三十九條信綱》) 聖經、聖傳和聖靈 我們相信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上帝的啓示則是默示給受聖靈感動的先知(彼得後書1:21),並且上帝的聖言包含全部舊約聖經,以及全部新約聖經。新、舊兩約若缺其一,則兩者都不完全。我們相信從古代大公教會的主教和教父們而來的聖傳,就是在前七次大公會議上所制定的教義。我們相信聖靈賜予教會生命、啓迪和引導。 我們相信「二+五」件聖禮 我們相信七件聖禮是內在靈恩、屬靈存在以及耶穌基督工作的外在可見的表徵(聖事,外面有可看見的記號,內面有不可看見的靈恩。是基督親自設立的,為我們受恩的法子,也為我們受恩的憑據。(以上摘自2018年修訂版《公禱文》之《教會問答》)。按照慈母聖教會的信仰和習例,我們聲明這些聖禮為: 二個福音聖禮: 聖洗聖禮 聖餐聖禮 堅信聖禮 基督在教會里,設立聖事,只有兩件:一是聖洗,一是聖餐。(摘自2018年修訂版《公禱文》之《教會問答》) 聖洗聖禮:憑藉赦罪和在基督裏的重生,併成為他奧秘肢體的一部分,也就是教會。這個聖禮是得救所必須的。 聖餐聖禮(彌撒):就是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犧牲,將我們聯合到他完全的獻祭中。那是一次永成的,藉由他受難而賜下的,我們白白得到的恩典,並赦免我們所有的罪。這些恩典都是通過他真實的臨在於餅(聖體)和酒(聖血)的可見外在形式中。基督在這屬天的糧食中將自己給予我們領受,並且使我們與他及他的神聖肢體——教會,連為一體。 告解聖禮 聖職聖禮 婚姻聖禮 終傅聖禮 五個教會聖禮: 堅振聖禮:以洗禮結束後受洗者靈魂上的「印記」(Seal of the Holy Spirit)為禮成標誌。 ...

April 15, 2024

持續安立甘運動

持續安立甘運動(Continuing Anglican movement),也稱為安立甘持續體(Anglican Continuum)。其成員包含了一定數量的傳統安立甘教會,但不屬於普世聖公宗的一部分。其中最大的教會是:安立甘公教會(the Anglican Catholic Church)、安立甘美國教會(the Anglican Church in America)、安立甘美國教省(the Anglican Province of America)、安立甘基督君王教省(the Anglican Province of Christ the King)、聖十字主教區(the Diocese of the Holy Cross)、安立甘傳道會(the Episcopal Missionary Church)、安立甘北美聯合教會(the United Episcopal Church of North America)。以上教會普遍不接受一些普世聖公宗教會近幾十年來修改或拋棄的傳統信仰和崇拜方式,因此,他們聲稱自己「持續」或「保留」了聖公宗的使徒統緒及傳統聖公宗的信仰和習例。 一、與普世聖公宗的關係 持續安立甘運動一般由脫離普世聖公宗的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組成,他們指責這些普世聖公宗教會過於向世俗文化和自由主義神學妥協。許多持續安立甘運動的參與者認為:一些與坎特伯雷大主教共融的教會,其信仰已經日趨異端,或已經與基督教信仰相去甚遠,因此繼續保持與其共融實為不妥。 雖然「安立甘」(Anglican)一詞也指那些與英國國教會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共融的諸教會,但許多持續安立甘運動的教會,尤其是在美國的教會,使用「安立甘」一詞以將自己和普世聖公宗教會區分開來。許多持續安立甘運動的參與者認為,他們始終遵循悠久的聖公宗傳統,並忠於符合聖經要求的基督教信仰,而美國聖公會(The Episcopal Church)和普世聖公宗的其他教會則偏離了正道。 二、神學的多樣性 一般來說,聖公宗總是在天主教和新教之間尋求平衡,同時也能接受一部分福音派的表述和禮儀。持續安立甘運動則是由來自所有傳統聖公會的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積極促成的。 聖公宗分為高派教會和低派教會,其中很多都是有著很高的大公教會禮儀和英式教會的習例,另一些則屬福音派,和傳統低派教會,支持《三十九條信綱》,並且晨禱和聖餐禮交替進行。 美國的持續安立甘教會拒絕使用美國聖公會在1979年修訂的《公禱書》,而是使用1928年官方出版的《公禱書》和此前的版本。此外,一些英式教會也在聖餐中使用《安立甘彌撒經書》或英語彌撒。 在教會禮儀中使用1611年《英王欽定本聖經》(Authorized Version),在美國被稱之為《雅各王譯本》(King James Version)也是一個常見的特點。如此做法也是基於諸多考慮,包括:美學、抵御包括使用《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V)的自由主義和進步主義神學。 三、歷史 1、教會起源 持續安立甘運動起源於美國聖公會和加拿大聖公會,後來又相繼成立了澳大利亞安立甘公教會和英國安立甘公教會等相關教會。 1976年,美國聖公會投票通過了允許任命女性牧師和主教的決議,同時暫時通過了一部在教義上存在爭議的新《公禱書》(後來稱為1979版)。 在隨後的1977年,數千名持不同意見的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在相關教會人士的支持下,於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市以集會的方式回應了以上作為。會議通過了一份神學聲明,即《聖路易斯宣言》(Affirmation of St. Louis)。這一聲明陳明瞭與會者的如下決心:持續保持大公教會的信仰、使徒統緒、傳統教會的崇拜、以及傳統的聖公宗福音見證,為保持該信仰而採取一切的必要措施。 本次會議產生了一個暫命名為「安立甘北美教會(the Anglican Church in America)」的教會組織,由美國伊利諾斯州春田市教區的榮休主教艾伯特·A·錢伯斯(Albert. Arthur. Chambers,通常簡寫為Albert·A·Chambers)祝聖的查爾斯·多倫(Charles Doren,按立儀式於1978年1月28日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舉行)擔任第一任主教,本次按立,由菲律賓獨立教區的弗朗西斯科·帕格塔漢(Francisco Pagtakhan)施行。原計劃作為出席本次按立聖禮的第三位主教,韓國聖公會主教裴馬可(Mark Pae)以同意書的方式表達了自己的立場。由於通常按立新主教需由三名主教親自到場按手,故此,本次按立也使得該組織面臨使徒統緒無效的指控。 之後,新主教查爾斯·多倫(Charles Doren)與艾伯特·A·錢伯斯(Albert·A·Chambers)和弗朗西斯科·帕格塔漢(Francisco Pagtakhan)共同按立了三位主教(均為1978年1月28日同一天按立):詹姆斯·奧林·莫特(James Orin Mote),羅伯特·S·摩斯(Robert Sherwood Morse,通常簡寫為Robert S. Morse), 以及弗朗西斯·沃特森(Francis Watterson)。之後不久,弗朗西斯·沃特森(Francis Watterson)主教離開了安立甘教會,成為了一名羅馬天主教神父。 ...

April 15, 2024

聖路易斯宣言

(1977年9月1日成於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 安立甘宗之延續 我等申明,由至聖三一真神所維持之我等諸教父之教會,至今仍生生不息。我等因聖靈之感動,僅行於此獨一真道中,並決志於行必要之諸事以延續亙古不變之大公教會信仰、使徒統緒、正統之崇拜,及傳統安立甘教會之福音見證。 安立甘宗與普世聖公宗之分離 我等申明,加拿大聖公會(the Anglican Church of Canada)和美利堅合眾國普世聖公會(the Protestant Episcopal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因非法企圖改變信仰、聖秩和道德(尤其在其1975年之最高議會上和1976年簽署之公約中),已從基督之至一至聖且至公之使徒所傳之教會中分離出去。 持續延續教會聖秩之必要性 我等申明,所有上述之教會當局,由於不法議會之分裂行為而正從根本上受到損害,在我等持續安立甘教會中已無效力。今我等必須重塑以上遭到損害之神聖律法,以在持續安立甘中強化我等之共同靈命和見證。 分裂當局之無效性 我等申明,以與持續安立甘教會成員相悖而行為目的者,不論對象是神職人員或平信徒個人,任何訴諸上述分裂行為之個人與教會肢體,其主張因其對信仰整體之見證,並無基督真正教會之權柄。且任何基於上述行為之約束、宣誓或律法,均屬無效。 諸原則及本憲章之必要性 我等申明,基本原則(教義、道德和憲章)在目前皆為必要,應通過一部憲章(糾正我等之前教會當局之缺陷與弊端),使教會能夠健康地繼續下去。 持續與坎特伯雷共融 我等申明,我等與坎特伯雷聖座及各忠實之安立甘宗肢體之持續關係。 因此,我等堅信上主聖意,並在全能上帝及天國眾團契面前,鄭重申明、立約、宣告如下:我等,即英國安立甘宗及美國安立甘宗之合法且忠實之教會成員,必將於現在和將來,在北美持續並合一為持續安立甘教會,真實而有效之統緒亦在其中。 诸基本原则 为实施以上宣言,我等为我等之持续的信仰生活和见证提出如下基本原则: 序言 我等坚信「我们要借着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得救」,以及「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并确认我等有责任对全地各方、各国、各族之人宣扬基督之救恩真理,故我等宣誓坚守至一、至圣、至公,并使徒所传之上帝信仰。 我等承认论宁斯的圣文森特(St. Vincent of Lerins,天主教译名:莱兰的樊尚)所制定之信仰规则——「我们应坚守那普照的、永久的、一切人信奉的信仰,因那是至真且普适的」(译者注:该圣人所定规则的原文为拉丁文—quod ubique, quod semper, quod ab omnibus credituni est.) I 教义之诸原则 1、教会之性质 我等聚集在一起,如上帝所呼召之人,对祂忠心顺服。作为上帝之有君尊的祭司,教会实际上被称为基督在世上的显现。真正的信仰是由上帝启示给人类的。我等无法决定何为真理,而应该(在顺服中)接收、悦纳、珍爱、捍卫和传讲上帝对我等之赐予。教会乃由上帝亲立,终非人力所能驭也。 教会是基督在世上运行之身体。她是受洗礼之人的团体,此团体从世上被呼召,在世却不属世。作为基督忠实之新妇,教会与俗世有别,不可受俗世玷染。 2、真理与圣秩之本质 我等拒绝对信仰之全部或部分的偏离或悖离,并为福音真理和使徒所传之圣职这些基本原则作活的见证。 论圣经 《旧约》与《新约》均是对上帝启示、救恩、道德诫命之信实记录——圣经之启示乃针对所有人,且永不失效。 论三信经 《尼西亚信经》乃对基督信仰之的权威总结,连同《使徒信经》,以及被称为《阿塔拿修信经》之信经,均是「被完全接受和认信的」,此为大公教会一以贯之之道。 论圣传 由「古大公教会诸主教及博士」所规定的,特别是由前七次至公至一之大公教会全体所锚定之公允圣传及其教义,皆无谬误,古今皆然。 ...

April 15, 2024

馬可·哈弗蘭首席主教與都主教

作為首席主教和代理都主教,馬可·哈弗蘭都主教是安立甘公教會的精神和行政領袖。在每一次教省會議上,根據需要,他代表主教院在教堂之中講話。 馬可哈弗蘭大主教於1956年出生於俄亥俄州的揚斯敦,在凱尼恩大學獲得文學學士,杜肯大學獲得文學碩士學位,在杜克大學撰寫有關17世紀安立甘神學家亨利·哈蒙德(Henry Hammond)的論文,獲得博士學位。 馬可·哈弗蘭大主教於1981年派立為執事,1982年派立為司鐸,並且在安立甘公教會牧會長達三十多年,擁有豐富的經驗。 1997年 ,他當選接替已故威廉·O·路易斯主教,擔任安立甘公教會美國南方教區的主教。因約翰·查爾斯·沃克勒主教(John-Charles Vockler)退休,馬可·哈弗蘭主教在密歇根州的大急流城的第16次教省會議之中被選任為首席主教和都主教。他是第六任都主教,第二任代理首席主教。 馬可·哈弗蘭大主教是《安立甘公教會之信仰與實踐》(Anglican Catholic Faith and Practice,此書本事工翻譯中)一書的作者。本書是對安立甘正統信仰的介紹。可以從Anglican Parishes Association獲得出版的書。他還為Touchstone, The New Oxford Review, The Journal of Religion等出版社撰寫文章和評論。

April 15, 2024